EB5 Investors Magazine Volume 4, Issue 2 | Page 70
甚至是衡量历史造价通胀指标的历史平均数据都不太
可能有效地估算将来造价变化。投资者必须注意,在
因通胀因素适当调整以名义美元表示的过去和将来建
设支出过程中若发生错误,将会导致估算 EB-5 项目
经济和就业影响时发生错误,从而不利于案件顺利通
过审批。
适当整合就业影响研究的结果
当汇总任何经济影响研究的结果时,应考虑与投资者
利益相关的若干重要注意事项,包括直接就业必须至
少持续两年,申请的就业在合理时间内创造,以及将就
业归因于区域中心的申请的可接受性。
利用选定的投入产出工具得出的就业影响分析结果,
应在年度时间表中按建设项目的每个 NAICS 经济活
动类别仔细提取和分别列示,最好是针对发起项目的
区域中心的地理范围之内和之外的地理区域。虽然在
递交申请时,仍然可以使用范围更小的地理区域的经
济影响结果,但投资者应了解,如果他们不使用美国
总就业创造,可能导致大量可能符合 EB-5 签证计划
条件的就业“被搁置”。
当为 EB-5 签证计划目的汇总整理就业影响时,不应
将建设活动创造的就业分多年汇总,或者将多年的建
设支出视同为发生在某一年份中的支出。这属于技术
性错误,可能会至少导致重复计算所有经济上的直接
就业,提高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即项目可能会被超额
认购。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法规明确规定,就业影
响研究必须合理计算符合 EB-5 签证计划条件的就业。
EB-5 签证计划中没有任何关于计算就业—年份的规
定,因 为 EB-5 签证计划中没有任何关于计算“每位
EB-5 投资者 10 个就业—年份”的规定。
根据投资移民计划负责人 Nicholas Colucci 于 2015
年 5 月做出的明确声明,一旦就业影响分析完成并全
部经过复审,影响分析应按类别和公历年份或项目年
份公开列报就业影响估计数据,此声明明确阐释了经
济学意义上的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的概念。然后应根
据 EB-5 签证计划的先例和规定将结果进行汇总。
整个美国经济体)以内和以外的经济学意义上的直
接和间接就业总数量
3. 与申请人在 EB-5 计划就业福利中的要求一致的区
域中心可承纳就业总数量。区域中心可承纳的就业
对应于届时在每位投资者 10 个就业的公式中使用
的项目活动创造的净新增就业机会。
合理计算经济影响可能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但根据
“实务典范”和 EB-5 签证计划规定合理计算经济影
响却是投资者取得 EB-5 项目成功的基本条件。低估
EB-5 项目的就业影响可能会使得符合 EB-5 签证计
划条件的就业被排除在每位 EB-5 投资者 10 个就业
的公式范围外,不利于项目投资者申请移民福利和 /
或使得就业盈余率小于 EB-5 营销中宣传的就业盈余
率。高估符合 EB-5 签证计划条件的就业影响可能会
导致 EB-5 签证计划项目被超额认购。
项目被超额认购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在 I-829 申请就业
证明审理阶段面临重大问题。除上述投资者注意事项
外,准确解释说明项目活动产生的 EB-5 签证计划就
业创造影响对 EB-5 签证计划作为一项美国就业创造
计划取得长期成功至关重要。
Jeffery B. Carr
Jeffrey B. Carr 先生是
Economic & Policy Resources,
Inc 公司总裁和高级经济师,经手
过与 EB-5 移民投资者计划相关
的 200 多个案例。他作为经济师、
政策分析师和商业计划作者具有超过 35 年的从业经
验,业务范围包括区域经济和财政影响分析、经济税
务预算预测和州经济与财政数据筹备。过去 26 年间
他还作为州经济师顾问和首席税务预算分析预测师受
聘于五届州长。他于佛蒙特大学获得了本科和硕士学
位。
注释:
1 资深EB-5签证计划参与者了解,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的经济学定义与其移民法上的定义不同。对于经济分析师来说,直接就
报告应明确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签证官提供以下
资料:
业的定义是直接因某一特定项目最终需求的逐渐增加而创造的就业(如开发商聘用建设管理公司和相关建筑承包商)。
间接就业是因向项目提供材料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供应商聘用更多员工创造的就业。值得注意的是,衍生就业
(属于间接就业的一部分)是指占据直接和其他间接就业岗位的新增工人将其通过从事与项目相关的工作获得的新增收入花费
在经济中的其他部门(如消费性商品和服务)时所创造的就业。
1. 按 NAICS 具体经济活动按年编制的经济影响研究
的投入产出模型输入数据和相应详细说明,包括通
货膨胀调整
2 请参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政策手册第 6册G部分第2章D.3条规定:“间歇性的、临时的、季节性的或暂时性的就业不符合长
期全职就业的条件。然而,预计会持续至少两年的就业一般不会被视为是间歇性的、临时的、季节性的或暂时性的就业。”
3 请参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政策手册第 6册G部分第2章D.5条规定:“此2年期限被视为从I-526申请表裁定后6个月开始。
随移民申请一起递交的商业计划书应合理证明,项目将会在此2年期限结束之前创造规定数量的就业。”
4 包括EB-5 项目裁定中已成功使用的计算多年项目衍生就业的估算工具,如 IMPLAN, RIMS II,REMI 模型,
2. 按年和按 NAICS 具体经济活动列示的区域中心
(或
REDYN 模型和定制工具模型。
5 事实上,此等成本是完成任何建设项目所必需的合法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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