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Investors Magazine | Page 10

EB-5区域中心项目 尽职调查 作者/湯姆·罗森斐德 (Tom Rosenfeld) 和华尔德·金丁 (Walter S. Gindin) 一. 前言 目前, 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成为EB-5投资移民计划 1 合格项目推广方的区域中心约641家。 随着获批区域中 心数量的快速成长, 可供投资人选择的EB-5投资项目数 量及种类亦随之增加。 EB-5本身的复杂结构使得任何投 资决定的风险性更形复杂。 除了从财务角度考虑之外, 为 了确保自己能达成永久移民目标, 投资人还必须评估他 们选择的投资是否符合移民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投资 人务必要进行多方考虑, 因为选择适当的EB-5投资项目 从不是件简单的事。 过去一年来, 美国移民局大幅增加与相关联邦单位 的合作, 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的合作。 美国移民局此举是要确保投资项目信息的完整 揭露, 以便辨识并预防试图利用EB-5计划进行诈骗的不 实证券发行案。 证券交易委员会对EB-5计划的監控日渐 增加, 使得许多EB-5投资项目推广方开始在他们的发行 文件内揭露更多信息。 [1] http://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immigrant-investor-regional-centers. 8 移民中介与投资人在评估区域中心型EB-5投资项目 时, 应就区域中心项目推广方及该项目本身进行广泛的尽 职调查。 为达成这个目标, 移民中介与投资人每次都应详 细阅读区域中心提供的完整发行文件、 提出后续相关问题 并咨询有经验的财务/税务专业人士及移民律师, 以了解 投资项目本身合乎EB-5计划法规要求的程度, 以及投资 项目因某些原因受到波及时会引发哪些潜在影响/风险。 以下讨论旨在提醒移民中介和投资人一些在评估 EB-5区域中心投资项目时应提出的问题。 当然, 这些问题 并不是只有在进行尽职调查时才应该考虑。 这些问题关 乎一个EB-5投资项目的价值, 却不一定会在发行文件或 其他美国移民局递件文件内被突显出来。 二. 了解计划的基本原则 首先, 无论移民中介或投资人先前接触EB-5计划的 程度多寡, 我们希望提醒读者的是-要先了解EB-5法规 的基本原则, 才能合理评估用来申请I-526的特定项目是 否合乎其规定。 EB5投资者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