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Investors Magazine Volume 5, Issue 1 | Page 56

动递解程序的触发因素 。 一般来说 , 递解程序不会在 I-829 申请被拒后立即启动 。 移民局通常会看投资者是否会在 I-862 ( NTA ) 9 被下 发 、 投资者进入递解程序之前 , 提交动议或上诉 。 一旦 行政救济失败 , 移民局往往会对投资者启动递解程序 , 移民法官将会对投资者重新提交的 I-829 申请做出独 立裁决 。
移民法官有权审议在首次 I-829 申请阶段中未提交给 移民局的新证据 , 因为此等新证据可能涉及资金再部 署投资 、 就业创造以及可能支持投资者 “ 基本遵守 ” EB-5 法规这一立场的其他事实 。 移民局因项目失败而拒 绝 I-829 申请的 , 移民法官很可能会在仔细审查全部 记录 ( 包括移民局未审查的最新有利证据 ) 之后推翻 I - 8 2 9 之 前 被 拒 的 决 定 , 批 准 案 件 。
SAMUEL D . NEWBOLD
Samuel Newbold 是 美 国 国 内 历 史最悠久的移民专项事务所 Barst Mukamal & Kleiner LLP 的 EB-5 业 务组管理律师 , 该所还是为数不多的 几家在 EB-5 和递解辩护 ( 诉讼 ) 领 域均有丰富经验的法律服务公司 。 Newbold 精通 EB-5 计划的各个领域 , 包括问题项目中投资者的资金再投 , 以及在移民法庭进行失败 I-829 申请 的更新 。
JESSICA A . DENISI
Jessica DeNisi 是 Klasko 移民律师事 务所律师 , 她同开发商和投资人展开 广泛合作 , 通过建立区域中心或与现 有区域中心合作 , 帮助他们利用 EB-5 外国投资资金开展创造就业项目 。 她 联合经济学家 、 商业计划书作者 、 公 司律师和市场分析师构建区域中心项 目结构 , 准备 I-924 和 I-526 申请 。 在从事移民法事务前 , 她是一名税务 和商业律师 。
注释 :
1
有条件永久居民是指已获得 EB-5 签证并已凭该签证进入美国的人 , 或在 I-526 申请批准后在美国调整过身份的人 。
2
非有条件永久居民的投资者必须遵守禁止 “ 重大变更 ” 的规定 , 在项目失败时 , 可能会 面临对有条件居民投资者不适用的额外限制 。 请参阅 2017 年 6 月 14 日更新的美国移民 局政策手册第 6 卷第 G 部分 。
3
《联邦法规》第 8 编第 216.6 ( c )( 1 ) 条 。
4
在政策手册中 , 美国移民务局已澄清 , 即使资金再部署投资是在创造就业之前发生 , 只 要是在投资者进入投资维持期后发生的 , 也不属于重大变化 。 请参阅 2017 年 6 月 14 日更 新的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第 6 卷 G 部分 。
5
投资被 “ 置于风险之中 ” 的要求见于《联邦法规》第 8 编第 204.6 ( j )( 2 ) 条 , 该条款规 定投资必须 “ 被置于风险之中以期获得风险投资的回报 ” 。 以往的先例判决 Matter of Izummi , 22 I & N Dec . 169 ( 1998 ) 通过禁止投资资金的保证性收益和无条件合同承 诺来突出 “ 被置于风险之中 ” 的要求 。 为资金再部署投资之目的 , 移民局没有采用其以 前使用的 “ 被置于风险之中 ” 的定义 , 即获利机会或损失风险 。 相反 , 为确保再部署投 资的资金始终 “ 被置于风险之中 ”, 资金的再部署投资方式必须 “ 与从事商业活动相 关 ” 。 尽管任何移民法规 、 法规或政策备忘录中均没有关于此项规定的定义 , 移民局的 解释是 , 从事商业活动是指 “ 商品或服务交换 ” 。 据此推测 , 将资金再部署投资于另一 EB-5 项目会构成以 “ 从事商业活动 ” 的方式进行再投资 。
6
移民法官隶属于美国司法部下辖的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 。 相较而言 , 美国移民局是美 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移民福利机构 。 这是两个不同的机构 , 具有不同的联邦授权 。
7
如果投资者认为存在法律或政策不当适用的问题 , 将提交重新审议动议 。 当申请人认 为美国移民局根据记录中的事实得出错误结论或申请人希望解决 I-829 申请时存在的 事实问题时 , 申请人会提出重新开案的动议 。 当申请人认为事实或法律结论存在错误 时或两者均存在错误并希望对裁定进行单独行政审议时 , 申请人将会提起上诉 。
8
若投资者提起的上诉或动议遭拒 , 在某些情况下 , 可以提起第二次上诉或动议 。 投资者 也可以向联邦美国地方法院寻求救济 。
9
NTA 是一项收费文件 , 以此启动从美国递解的程序 。 NTA 将会说明递解的理由以及面 见移民法官的日期 、 时间和地点 。 根据移民法律 , 例如《移民与国籍法》第 103 ( a ) 条 、 第 239 条 ; 《联邦法规》第 8 编第 2.1,239.1 条 , 美国移民局 ( USCIS ) 有权签发 I-862 出 庭通知表格 , 根据 I-829 申请被拒启动递解程序 。 ( 《联邦法规》第 8 编第 216.6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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