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Investors Magazine Volume 5, Issue 1 | Page 65

之间的套利。例如预付或延期支付奖金、股票期权、租 金收入、股息、养老金计划供款和分配、特许权使用费 和利息等款项。 美国的资本利得税法规并未规定在投资人抵达美国 时税基自动调高,这意味着投资人在美国税务居民身 份有效期内获得的任何资本收益将会使用相关资产的 原始购置成本计算,投资人可能已经持有此等资产多 年。若投资人在抵达美国之前赠与或出售增值资产,可 能会造成此等资产在申报美国资本利得税时的税基提 高。 此外,将可能造成损失的交易推迟至获得美国税务居 民身份时进行,这样可能会减少应申报美国所得税的 全球收入。 此外, 广泛地了解美国控股外国公司 (CFC) 和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PFIC)规则也很重要,这些规 则规定了适用于非美国共同基金和外国家族企业等常 见投资的潜在惩罚性税率。 虽然与美国遗产及赠与税相关的居民身份规定并不自 动反映所得税规定,但应考虑是否应将非美国资产出 售或赠与其他非美国居民家庭成员,以降低被征收此 项税金的风险。 深入了解纳税问题 本指南仅概述了潜在问题。任何即将获得美国税务居 民身份的人士都应该就自己的个人资产负债表的全球 税务问题向当地和美国专业人士咨询, 这一点非常重要。 他们不仅必须了解税务影响,还必须了解披露其收入 和资产信息可能会产生的影响。积极进行上述咨询可 能会为投资人节省巨额税款,并避免疏忽大意而陷入 收入和资产可征税性方面的陷阱。 IAN HALLIGAN Ian Halligan 是弃籍税和高净值国际 税务专项服务商 Baker Tilly Virchow Krause LLP 公司负责人 , 在提供弃 籍、入籍和高净值申请人专业国际税 务咨询方面有着超过 27 年的丰富经 验。他深谙在遵守税务申报法律的前 提下最大限度减小国际税务负担的技 巧。他原先任职于伦敦 , 后于 2001 年永久性移居芝加哥。 EB5INVESTORS.CN 64